日前,自治区体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等八大方面提出37项举措,全方位推动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加快构建新型青少年体质增强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 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
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方面,《通知》要求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并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
建立健全日常参与、运动能力、健康知识及技能、体质健康于一体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学生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完善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课程思政建设。
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活动。同时,青少年学生军训也要进入教学大纲。
支持大中小学校依法登记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体育教师组织体育课外辅导和竞赛活动。
加快体育高等院校建设,完善体育教育体系建设。加强体育基础理论研究,发挥其在项目开展、科研训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智库作用。开设体育专业的高等院校、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大培养高水平教练员、体育老师、裁判员的力度。加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支持学院联合本科院校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拓展相关专业学科,有效开展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着重培养中小学青训教练员。
在专科、本科层次院校组建足球、篮球、排球校队,探索在开设体育类专业高等院校建立足球、篮球、排球院系,组织分级、分组的足球、篮球、排球联赛。
定期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
《通知》要求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义务教育、高中和大学阶段学生体育赛事由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拟订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职业化的青少年体育赛事由自治区各体育单项协会负责组织举办,其他相关协会配合。
教育、体育部门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跨区域(县〈市、区〉)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每年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或综合性体育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传统特色项目的校内联赛。利用周末组织校际比赛,利用假期组织跨区域的比赛。
自治区体育局和教育厅共同选拔、推荐、报名参加世界单项青年锦标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等赛事的运动员,对在这些比赛中的冰雪、拳击、摔跤、射箭等自治区重点布局项目上取得优秀成绩的青少年运动员,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共同奖励。
打造体育传统校 培养特色运动员
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中,《通知》提出,将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体育项目示范校统一命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项目)。
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估办法》,重新评定命名一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自2021年起,每双数年自治区体育局和教育厅联合对全疆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进行整体评估。每单数年各地(州、市)体育和教育部门对辖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进行分级评估,自治区体育局和教育厅定期抽检。
同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模式,依托场地设施、生源师资、文化传统等基础开展特色体育项目。优先开展自治区竞技体育布局项目。普遍开展好学好玩好看、适宜大众参与的运动项目。并结合地区特点和实际,示范性地开展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其它特色体育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加大开展冰雪类项目。
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必须建立传统特色项目运动队,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专人负责学校运动队的训练、参赛,加大培养、输送运动员,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办学水平。
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完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师资培训体系。充分利用青少年体育教练员培训、冬夏令营活动等平台,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并组织力量提供专业体育训练和指导。
各级教育和体育部门建立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竞赛体系和运动员输送选拔制度。形成学校班级联赛、县(市、区)选拔赛、地(州、市)锦标赛的常规竞赛体系,自治区根据需要举办全区选拔赛和冬、夏令营。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运动员培养、输送和选拔,形成考核与奖励机制。
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 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在深化体校改革方面,《通知》要求,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主要培训普通学校难以开展的体育项目,配备复合型教练员保障团队,以适当形式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尤其是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为其提供专业支持。
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州、市)通过建设体育运动学校、在职业学校设立体育类专业等形式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根据自治区竞技体育项目布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布局运动项目,配备场地设施,配足体育教练员,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鼓励体校与中小学校加强合作,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教育资源,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不断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
确保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合理保障工资薪酬。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
高校增加设立新疆优势项目高水平运动队
在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方面,《通知》提出,自治区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布局,适时增加项目,扩大招生规模、严格入学考试、细化考核评价标准。鼓励高校积极申报设立冰雪、摔跤、拳击、射箭、跆拳道、足球、篮球、航模等自治区优势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
自治区专业队建设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衔接,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训练、竞赛、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自治区体育局全面合作,加大区队校办的试点力度。
设立校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通知》提出,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并将相应等级作为校园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
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以社区为阵地,以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依托,开展学生校外培训、比赛、交流活动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衔接有序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训练服务。
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任体育老师
《通知》明确要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通道,符合招聘条件的优先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达标的可先入职后培训。
鼓励体育系统教师、教练员到中小学校兼职任教,鼓励中小学校文化课教师到体校兼职任教。
自治区教育厅通过积极争取政策和统筹调整计划为高等院校招收专业队优秀退役运动员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探索建立大中小学校教练员岗位,保障教练员职称评定及职业发展空间。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必须设置教练员岗位,每个传统特色项目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体育教练员。
同时,支持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参加体育运动项目技能培训,增强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能力。
扩大体育特长生招生数量 确保体育人才升学通道畅通
此外,相关部门将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升学通道,解除后顾之忧,逐年扩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数量和比例。
鼓励各地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
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利用,鼓励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将开展青少年体育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鼓励利用体育场地设施创建或引入社会体育组织,提供更多公益性体育活动。
鼓励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有组织、有秩序地向社会及本校师生开放,对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进行社会通道改造,支持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合作运营、规范化管理。
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坚决执行培训输送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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