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幼升小报名办法公布,以下是致经开区(头屯河区)2021年幼升小家长的一封信,请家长查收。
尊敬的幼升小适龄儿童家长:
乌鲁木齐市2021年幼升小(即小学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能够准确、及时进入所属国办小学就读,现将有关安排告知家长,望认真阅读并配合做好今年的幼升小报名工作。
招生范围
1、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户籍人口及随迁人口适龄儿童。
2、凡年满7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或其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或免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提交延迟入学申请及佐证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3、同一户籍和地址小学6年之内、初中3年之内,只能有1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报名办法
1、在经开区(头屯河区)幼儿园就读适龄儿童,由在读幼儿园完成报名信息采集。
2、未在幼儿园就读、在乌市以外幼儿园就读、在高新区(新市区)和沙依巴克区幼儿园就读,户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在经开区(头屯河区)并拟回户籍地(居住地)上小学的适龄儿童,请监护人于6月1日前,填写并携带《乌鲁木齐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2021年版)》及报名材料,在工作日的11: 00—13:00、16: 00—18: 00,至所属片区指定散报幼儿园完成报名信息采集(不需带适龄儿童同往)。
报名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居民户籍簿(原件、复印件,户籍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拼印在A4纸的一面)。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 ;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产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及所租房屋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唯一居住地的证明(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复印在户籍簿复印件的另一面)。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的,户籍中需显示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提供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证明(户籍簿原件、复印件,户籍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拼印在A4纸的一面;父母双方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
(4)户籍与房产同一地址或者非本市户籍已购房,适龄儿童父母分别为户主、房主且不在同一户籍簿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社区居住证明原件。
(6)适龄儿童免疫接种证(卡)原件。
报名须知
请准确提供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基本信息、户籍簿、房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果适龄儿童户籍与其家庭户籍、房产材料及实际居住地不相符的,请于2021年6月1日前调整一致。
因提供信息错误而造成适龄儿童无法正常入学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所属片区指定散报幼儿园联系咨询,或致电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 0991-3773072 )咨询。
注意事项
复印件要求
一、格式
1、户籍簿复印件格式: A4纸、横向、在同一页面
2、房产材料复印件格式:
A.房产证:印在户口本复印件背面
B.购房合同:合同封面、购买人信息页、房产名称地址页、甲乙双方签字盖法人章按手印页,A4纸双面复印
二、装订顺序
从上至下依次为:户籍簿复印件、房产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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