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简章

1170次浏览 | 2021-01-27 13:5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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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昭苏县政法委岗位需求,经昭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职位条件详见《2021年1月昭苏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20日至2003年1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条件依次类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身体素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3.热爱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曾在县聘岗位工作期间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等不满三年的;

6.县级聘用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昭苏县党建网(http://www.zsxdj.gov.cn/)、昭苏零距离、微信转载等形式进行公开发布《2021年1月昭苏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其岗位表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16:00时;

2.报名地点:昭苏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招聘人员根据岗位需求,如实填写《2021年昭苏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1年昭苏县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4.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共95元/人。

(三)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由县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的和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笔试。

(五)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为电话通知(各位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面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4.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岗位类别,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面试;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同职位考生面试并列的,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8.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人社局一楼大厅公示栏公示。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对其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会同户籍所在公安局国保大队,户籍所在派出所,户籍所在村、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工作。主要政审应聘人员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

2.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的表现情况;

3.在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拟聘人员确定后,在人社局一楼大厅公示栏,昭苏县党建网(http://www.zsxdj.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县人社部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核实统一答复。

(八)递补办法及递补期限

1.递补办法: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单位辞退(解聘)、考入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所产生的空岗名额,按照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递补期限:递补期限为6个月。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与在职县级聘用人员同等对待;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12个月);

3.服务期中,聘用人员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解聘);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解聘);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聘用人员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学习、培训培养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考试当天应手机显示“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2021年昭苏县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考生应在考前2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5.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公告等事项,以昭苏县党建网(http://www.zsxdj.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2.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02250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6022308(县纪委监委)

附件:


昭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张大海 UN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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